旧约 - 约伯记(Job)第4章

提幔人以利法回答说:
“人若想与你说话,你就厌烦吗?但谁能忍住不说呢?
你素来教导许多的人,又坚固软弱的手。
你的言语曾扶助那将要跌倒的人,你又使软弱的膝稳固。
但现在祸患临到你,你就昏迷;挨近你,你便惊惶。”
你的倚靠,不是在你敬畏 神吗?你的盼望,不是在你行事纯正吗?
请你追想:无辜的人有谁灭亡?正直的人在何处剪除?
按我所见,耕罪孽、种毒害的人都照样收割。
神一出气,他们就灭亡; 神一发怒,他们就消没。
狮子的吼叫和猛狮的声音尽都止息,少壮狮子的牙齿也都敲掉,
老狮子因绝食而死,母狮之子也都离散。
我暗暗地得了默示,我耳朵也听其细微的声音。
在思念夜中异象之间,世人沉睡的时候,
恐惧、战兢临到我身,使我百骨打战。
有灵从我面前经过,我身上的毫毛直立。
那灵停住,我却不能辨其形状;有影像在我眼前,我在静默中听见有声音说:
必死的人岂能比 神公义吗?人岂能比造他的主洁净吗?
主不信靠他的臣仆,并且指他的使者为愚昧;
何况那住在土房、根基在尘土里被蠹虫所毁坏的人呢?
早晚之间就被毁灭,永归无有,无人理会。
他帐棚的绳索岂不从中抽出来呢?他死,且是无智慧而死。
约伯记第四章   第 4 章 

  伯 4-5 章 > 所有的苦难都是人犯罪的结果吗? 

  4-5 章 以利法声称他有来自神启示的秘密知识( 4:12-16 ),以及丰富的个人体验( 4:8 )。他提出,苦难是犯罪的直接后果,如果约伯认罪,他的苦难便会中止。以利法把苦难看成是神的惩罚,而这惩罚是有益的,因为它可以把人带回到神那里。以利法的观点可能是对的(参加 6:7-8 ),却不适用于约伯的身上。虽然以利法有许多真切有益的建议,但他作了三个错误的推断:( 1 )清白的好人不会受苦;( 2 )那些受苦的人是为他们过去的罪受罚;( 3 )约伯因为做了在神眼中看为错的事而受苦。有关以利法,请参 27 章的附表。提幔是以东的一个贸易城市,此地以智慧闻名(参耶 49:7 )。 

  伯 4:7-8> 好人必亨通,恶人必灭亡,以利法的立论是否正确? 

  4:7-8 以利法所说的有些是对的,有些是错的。那些犯罪惹事的人最终将受到惩罚是不错的,但清白的好人会免受苦难就不对了。 

  圣经中记载和引用的资料都出于神的选择。但有些记载只是叙述人说过的话或做过的事,并不是要人去仿效。圣经中提及的罪恶、失败、邪恶的思想和对神错误的观念都是神圣经话语中的一部分。但我们不要因为它们是圣经中的记载,便去遵循那些错误的例子。圣经给我们教导和学习的榜样,教我们知道哪些是该做及不该做的事情。以利法的言论便是我们要努力避免的,因他只凭个人经验对别人妄下推断。 

  伯 4:12-13> 在神的真理中加入自己的见解时需小心…… 

  4:12-13 以利法虽然声称他的异象来自属天的启示,但这很值得怀疑,因为后来神批评以利法误解了祂( 42:7 )。不管这异象来自何方,在 4 章 17 节中已作了总结。表面上,这句话完全正确:一个人无法与神相比,也不应该试图询问神的动机和行为。然而以利法持着这个观点,在后面加以发挥,加入了自己的见解。他的结论( 5:6-7 )表明他对约伯的痛苦理解得很肤浅。这种情况也很容易发生在教师、辅导员和好心的朋友身上,他们的话以部分神的真理开头,然后却偏离了。我们不应以个人的观点及片面的生活经验去理解、限制神的作为。 

  伯 4:18-19> 主的臣仆、使者就是天使了?怎么…… 

  4:18-19 天使是愚昧的吗?我们要记住这是以利法的话而不是神的话。我们要小心地考查以利法的意见,来建立我们对属灵世界的认识。再者,愚昧一词的原文只在这里出现过,它的意思并不明确。我们可理解为这里是指堕落了的天使,来维护以利法的话的可信度。这一段经文并不是要论述天使,以利法说的是罪人远在神和天使之下。不过他并不理解神降苦难的更深远的目的。 

  朋友的劝告──《灵修版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