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约 - 约翰一书(1 John)第1章

That which was from the beginning, which we have heard, which we have seen with our eyes, which we have looked at and our hands have touched--this we proclaim concerning the Word of life.
The life appeared; we have seen it and testify to it, and we proclaim to you the eternal life, which was with the Father and has appeared to us.
We proclaim to you what we have seen and heard, so that you also may have fellowship with us. And our fellowship is with the Father and with his Son, Jesus Christ.
We write this to make our joy complete.
This is the message we have heard from him and declare to you: God is light; in him there is no darkness at all.
If we claim to have fellowship with him yet walk in the darkness, we lie and do not live by the truth.
But if we walk in the light, as he is in the light, we have fellowship with one another, and the blood of Jesus, his Son, purifies us from all sin.
If we claim to be without sin, we deceive ourselves and the truth is not in us.
If we confess our sins, he is faithful and just and will forgive us our sins and purify us from all unrighteousness.
If we claim we have not sinned, we make him out to be a liar and his word has no place in our lives.
约翰壹书第一章   约一 1:1> 约翰,平常的一个名字,但他的生平就可真…… 

  1:1 约翰一书的作者是约翰,是耶稣最初拣选的十二门徒之一,他很可能是“耶稣所爱的那门徒”(参约 21:20 ),和彼得、雅各一样跟耶稣有亲密的关系(参约 13 章人物介绍)。这封信写于公元 85 至 90 年间,在以弗所寄出,那时约翰尚未被放逐到拔摩岛(参启 1:9 )。耶路撒冷已于公元 70 年被毁,基督徒分散到罗马帝国各处。约翰写这封信时,基督教的建立已超过一代人,曾经遭受严酷的逼迫。这个时期,教会遇到的主要问题是信徒日渐冷淡,信心日渐薄弱,很多信徒未能为基督的缘故坚持信仰,相反,竟服从世界的标准。假教师加速教会衰落,引致更多人脱离基督信仰。 

  约翰写这封信,为要引领信徒回归正途,他指出光明与黑暗──真理与错误的分别,并鼓励教会要学习真诚地爱神并彼此相爱。他也要坚固真正的信徒,使他们知道自己确实已得到永生,帮助他们认识自己所信的是真确的,使他们能够享受作为神儿女的一切恩惠。 

  约一 1:1-5> 这信的开头好像在哪儿读过…… 

  1:1-5 约翰这封信的开头与他所写的约翰福音的开头很相似,都是强调基督是“生命之道”,是永存的。神用肉身的形态来到世间,给人类带来了光明与生命。他自己是耶稣的目击证人。 

  约一 1:3> 他可以将所看的、所听的传给人,你羡慕吗?其实你虽跟他们不一样,你也可以的…… 

  1:3 约翰既然是耶稣传道的目击证人,就有资格去讲述耶稣的真理。这封信的读者没有亲眼见过耶稣,也没有亲耳听过祂的教训,但他们可以相信约翰所写的是真确的。我们虽然也没有亲眼看到、亲耳听到、亲手摸到耶稣,但是我们有新约圣经所记载的祂的目击证人,就可以相信他们所讲述的耶稣事迹是真实的(参约 20:29 )。 

  约一 1:3-4> 见面时互相问候,就很足够了嘛,你说相交还有…… 

  1:3-4 基督徒彼此相交有三个原则:( 1 )相交是建基于神的话语上,没有这种力量在背后支撑着,我们便不可能维系在一起;( 2 )相交是一种相互的关系,有赖于信徒的合一;( 3 )需要每日藉着圣灵更新。真正的相交包括社交和灵性的交往,惟有倚靠与基督活泼的关系,信徒才可以实现真正的相交。 

  约一 1:5-6> 说谎?不是的,我想我不是的,只是对于怎样可以活在光中,我还不太明白── 

  1:5-6 光代表良善、纯净、真实、圣洁和可靠;黑暗代表罪孽和邪恶。“神就是光”的意思是:神是完全圣洁和真实的,只有祂能够引导我们脱离黑暗的罪恶。光也与真理相关,因为不论是善是恶,都会在光的映照下显露出来。在黑暗中,善与恶无法分辨;但在光明中,就能够分辨得清清楚楚了。正如黑暗不能在光的面前存在,罪恶在圣洁的神面前也站不住脚。我们期望与神联系,就必须撇弃罪恶的生活。我们宣称自己属于基督,却仍然为自己而活,这就是虚伪。基督会使这些虚伪显露出来,并且审判这种欺骗的行为。 

  约翰驳斥假教师 

  约一 1:6-10> 一连三个“我们若说”,约翰可是要回应什么人的言论? 

  1:6-10 这里约翰指出假教师的三项错误论点:( 1 )人犯罪的同时仍可与神相交( 1:6 );( 2 )人没有犯罪的天性( 1:8 );( 3 )他们自己没有犯罪( 1:10 )。假教师认为身体是邪恶的,毫无价值,所以对于行为基本上持两种看法:一种是坚持要守严谨的纪律,克制肉体的欲望;另一种就是认为肉体到头来总会被毁灭,故大可放纵私欲邪情。很明显,第二种看法更受人欢迎!约翰在这里指出,没有人可以既称自己为基督徒,又继续活在罪中,过不道德的生活。我们不能同时说爱神,又不断地犯罪。 

  约一 1:7> 耶稣的血也就洗净我们一切的罪,这话甚难明白…… 

  1:7 耶稣的血怎样洗净我们一切的罪呢?罪带来死亡是铁一般的事实(参罗 6:23 )。旧约时代,以色列人象征性地把自己的罪转移到祭牲身上,然后把那祭牲宰了献祭(参利 4 章),这祭牲代替他们死去,让他们继续活在神的爱中。因着他们对神的信心和遵从献祭的吩咐,神就慈爱地赦免他们。祭牲预表基督将要完完全全地把罪除掉。耶稣是“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约 1:29 )耶稣从没有犯罪,祂不是为自己的罪死,而是为世人的罪而死。我们可能永远不能完全明白这件事,但事情已经成就了。我们把生命交托给祂,祂的死就成为我们的死。祂已经为我们的罪被刑罚,祂的血就洁净了我们。正如基督从坟墓中复活一样,我们也复活过来,得着生命,与祂联合(参罗 6:4 )。 

  约一 1:8> 无罪?有罪或无罪的问题,相信你也想过…… 

  1:8 假教师声称人没有犯罪的本性,人本无罪,也无能力犯罪。他们不单是在掩耳盗铃,更是在厚颜无耻地说谎。他们轻视罪,自己想成为基督徒,却又认为自己不需要认罪悔改。耶稣的死对他们毫无意义,因为他们认为自己不需要拯救。他们不但不悔改认罪,让基督的宝血洁净自己,反而鼓励信徒犯罪。事实上在我们一生中免不了犯罪,因此必须小心防范。 

  约一 1:8-10> 认罪,太难?有时候,一句“是我的错,对不起”,却好像有千斤重…… 

  1:8-10 假教师否认自己犯罪( 1:10 )。这个谎言违背了一个基本的真理──所有人在本性上和行为上都是罪人。我们悔改相信主,我们过去、现在和将来的罪就都得到赦免。认罪并不是要神重新接纳,而是除掉与神相交上的障碍。然而,对很多人来说,认错是很困难的,更何况是向神认罪呢!认识自己的弱点需要谦卑和诚实,但大多数人都会假装自己为强者。我们不必害怕向神揭露自己的罪,因为祂早已知道了。不论我们做了什么事,祂都不会把我们赶走,只想把我们引到祂跟前。 

  约一 1:9> 天天认罪、时时认罪,才不会被神遗弃,才不会──心里常常恐惧,事实是…… 

  1:9 认罪使我们重获心灵上的自由,使我们可以享受与基督的相交,也使我们的良心如释重负,减轻我们的顾虑。但有些基督徒不明白这点,他们的罪咎感太重,因此重复为同样的罪认错,还担心漏了一些罪没有承认。另外有些基督徒相信自己认什么罪,神就赦免什么罪,如果有什么罪没承认,一旦离世,就会永远沉沦。这些基督徒并不明白神容许祂的爱子受死,就是为了让祂能够赦免我们。我们当然要继续认罪,但并不是因为不认罪会使我们失去救恩,而是为了可以与神有更深入更喜乐的相交。真正的认罪包括承诺不再沉迷在罪中。我们必须求神赐力量,使我们在试探再次出现的时候可以胜过它。 

  约一 1:9> 基督既已赦了我的罪,我为何仍要认罪? 

  1:9 既然神已因着基督的死而赦免了我们的罪,为何我们还要认罪呢?其实当我们认罪和接受基督洁净的时候,我们就( 1 )向神承认我们的确犯了罪,并愿意离开罪;( 2 )肯定我们没向神或向自己隐藏自己的罪;( 3 )承认自己有犯罪的倾向,并倚靠神的能力去克服它。 ──《灵修版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