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约 - 出埃及记(Exodus)第22章

“如果人偷了牛或是羊,无论是宰了或是卖了,他必须赔偿,以五牛还一牛,以四羊还一羊。(本节在《马索拉抄本》为21:37)
“窃贼挖窟窿入屋的时候,如果被人发现,把他打了,以致打死,打死人的就没有流人血的罪。(本节在《马索拉抄本》为22:1)
如果太阳出来了,他就有流人血的罪。窃贼必须赔偿,如果他一无所有,就要卖身,还他所偷之物。
所偷之物,无论是牛、是驴,或是羊,如果发现在他手中仍然活着,他必须双倍偿还。
如果有人在田间或葡萄园里放牲畜吃草,任由牲畜到别人的田里去吃草,就必须拿自己田间最好的,或自己葡萄园中最好的赔偿。
“如果火烧起来,烧着了荆棘,以致把别人堆积的禾捆、竖立的庄稼,或是田园都烧尽了,那点火的必须赔偿。
“如果人把银子或家中对象交给邻舍看守,这些东西从那人的家被偷去;如果把窃贼抓到了,窃贼就要双倍偿还。
如果找不到窃贼,那家主必要到审判官(“审判官”原文作“ 神”)那里,查明他有没有下手拿去邻舍的财物。
任何争讼的案件,无论是为了牛、驴、羊、衣服,或是什么遗失了的东西,如果一方说:‘这是我的’,这样,双方的案件就要带到审判官(“审判官”原文作“ 神”)面前,审判官定谁有罪,谁就要双倍偿还给他的邻舍。
“如果人把驴、牛、羊,或是任何牲畜交给邻舍看守,牲畜死亡、受伤,或是被赶去,又没有人看见,
两人必须在耶和华面前起誓,表明他没有下手拿去邻舍的财物;如果物主接受那誓言,看守的人就不必赔偿。
如果牲畜真的从看守的人那里被偷去,他就要赔偿给物主。
如果真的被野兽撕碎了,看守的人就要把被撕碎的带来作证据,这样,他就不必赔偿。
“如果人向邻舍借什么,所借的无论是受了伤,或是死了,物主不在场,借的人就必须偿还。
如果物主在场,他就不必偿还;若是雇来的,也不必偿还,因为他为雇价来的。
“如果人引诱还没有许配人的处女,与她同寝,他必须交出聘礼,娶她为妻。
如果处女的父亲坚决不肯把女儿嫁给他,他就要按照处女的聘礼,交出聘银来。
“不可让行巫术的女人活着。
“凡与牲畜同寝的,那人必须处死。
“除了独一的耶和华以外,还献祭给别神的,那人必须灭绝。
不可欺负寄居的,也不可压迫他,因为你们在埃及地也作过寄居的。
不可苦待任何孤儿寡妇。
如果你们真的苦待他们,他们一向我呼求,我必定听他们的呼求,
并且我要发怒,用刀杀死你们,使你们的妻子成为寡妇,你们的儿女成为孤儿。
“如果你借钱给我的人民,就是与你们在一起的穷人,你对待他们不可像放债的人一样,不可在他们身上取利。
如果你拿了邻居的衣服作抵押,必须在日落之前归还给他。
因为这是他唯一的铺盖,是他蔽体的衣服;如果没有了它,他拿什么睡觉呢?如果他向我呼求,我必应允,因为我是满有恩惠的。
“不可咒骂 神,也不可咒诅你人民的领袖。
要把你丰收的五谷和初榨的新酒献上,不可迟延;要把你头生的儿子献给我。
对于牛羊头生的,你也要这样作;七天之内,可以和母的在一起,第八天就要把牠献给我。
你们要归我作圣洁的人;因此田间被野兽撕碎的肉,你们不可以吃,要把它丢给狗吃。”
出埃及记第廿二章   第 22 章 

  出 22:1-15> 这里详细地列出各种案例,定有它的目的── 

  22:1-15 这些经文并不是关于偷窃律法的大全,乃是实行神律法的案例研究。神料到可能发生的种种情形,阐明祂的律法如何运用在以色列人的日常生活之中。这些案例有几个目的:( 1 )保护国家及其财产;( 2 )管理国家;( 3 )使全民一心一意仰望神。这里所列举的律法条例,虽未包罗所有可能发生的情况,却提出实例,使人易于判断哪些是神的法则和愿望。 

  出 22:3-17> 赔偿的律法体现了什么原则? 

  22:3-17 我们在本章看到许多赔偿的例子都是为要矫正过错。例如:偷别人牲畜的,他就要按市价加倍赔偿;如果你得罪了别人,就要多多赔偿或道歉,以示改过自新。这样行会( 1 )减轻你加给别人的痛苦;( 2 )使别人甘愿饶恕你;( 3 )使你在想重犯旧过以前,三思是否值得。 

  出 22:18> 你是否站在神忌邪的立场上,不再跟邪术有瓜葛? 

  22:18 行巫术之人须处死。神的律法为什么极力反对人行巫术呢(参利 19:31 ; 20:6 , 27 ;申 18:10-12 )?因为这是得罪神的罪。寻求邪灵帮助就是违背神的第一条诫命──“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拜别的神”。行巫术是对神与祂权威的叛逆,实际上就是与撒但同伙,而不是与神同行。 

  出 22:21> 对外来人当然要以基督的爱相待──停下来想想,你一向都有这样做吗? 

  22:21 神叫以色列人善待寄居的人,对他们要公平,要想想自己也曾在埃及作过寄居的。人远离故乡,来到一个生疏的环境,很难适应。在你所居住的社区中,有没有外地人、难民、新移民、学生等来到?你要理解他们挣扎图存的不易,要对他们心存慈爱慷慨,流露神的爱心。 

  出 22:22-27> 我对富人穷人是否一视同仁?我是怎样帮助贫穷者的……? 

  22:22-27 以色列人的律法,一向以善待穷人、关怀社会着称。神极力主张要善待贫穷无告之人,使他们可以得回仅有的衣物过夜。所以我们也应当帮助不幸的穷人,显明神对他们的眷顾。 

  出 22:26> 律法为什么作硬性规定,叫债主在日落之前,将作为抵押品的衣服归还给债户? 

  22:26 因为古时,衣服是人赖以生存的财产;人要花许多时间及精力,才能做成一件衣服。许多人仅有一件长袍,对他们来说非常贵重,晚上要用它来当被盖,又可当布袋装东西以便携带,摺起来又可以当座位,向人举债时还可作抵押品,当然最主要仍是用来穿。 

  出 22:29> 我拿到薪酬后第一笔支出是十一奉献吗? 

  22:29 在收获之后,应当尽快向神献上五谷新酒,初熟的庄稼应当献给神。神不会向人送到期付款的通知书,所以我们常因顾到其他的财务开支,而忽略了对祂的奉献。将神所赐的财物,先拿出一部分来献给祂,就表明祂在你生命中居首位。──《灵修版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