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约 - 民数记(Numbers)第35章

耶和华在摩押平原约旦河边耶利哥对面晓谕摩西说:
“你吩咐以色列人,要从所得为业的地中把些城给利未人居住,也要把这城四围的郊野给利未人。
这城邑要归他们居住,城邑的郊野可以牧养他们的牛羊和各样的牲畜,又可以安置他们的财物。
你们给利未人的郊野,要从城根起,四围往外量一千肘。
另外,东量二千肘,南量二千肘,西量二千肘,北量二千肘为边界,城在当中,这要归他们作城邑的郊野。
你们给利未人的城邑,其中当有六座逃城,使误杀人的可以逃到那里。此外还要给他们四十二座城。
你们要给利未人的城共有四十八座,连城带郊野都要给他们。
以色列人所得的地业,从中要把些城邑给利未人。人多的就多给;人少的就少给。各支派要按所承受为业之地把城邑给利未人。”
耶和华晓谕摩西说:
“你吩咐以色列人说:‘你们过约旦河,进了迦南地,
就要分出几座城,为你们作逃城,使误杀人的可以逃到那里。
这些城可以作逃避报仇人的城,使误杀人的不至于死,等他站在会众面前听审判。
你们所分出来的城,要作六座逃城。
在约旦河东要分出三座城;在迦南地也要分出三座城,都作逃城。
这六座城要给以色列人和他们中间的外人并寄居的,作为逃城,使误杀人的都可以逃到那里。
倘若人用铁器打人,以致打死,他就是故杀人的,故杀人的必被治死;
若用可以打死人的石头打死了人,他就是故杀人的,故杀人的必被治死;
若用可以打死人的木器打死了人,他就是故杀人的,故杀人的必被治死;
报血仇的必亲自杀那故杀人的,一遇见就杀他。
人若因怨恨把人推倒,或是埋伏往人身上扔物,以致于死;
或是因仇恨用手打人,以致于死,那打人的必被治死。他是故杀人的,报血仇的一遇见就杀他。
倘若人没有仇恨,忽然将人推倒;或是没有埋伏,把物扔在人身上;
或是没有看见的时候,用可以打死人的石头,扔在人身上,以致于死,本来与他无仇,也无意害他。
会众就要照典章,在打死人的和报血仇的中间审判。
会众要救这误杀人的脱离报血仇人的手,也要使他归入逃城。他要住在其中,直等到受圣膏的大祭司死了。
但误杀人的,无论什么时候,若出了逃城的境外,
报血仇的在逃城境外遇见他,将他杀了,报血仇的就没有流血之罪。
因为误杀人的该住在逃城里,等到大祭司死了。大祭司死了以后,误杀人的才可以回到他所得为业之地。
这在你们一切的住处,要作你们世世代代的律例、典章。
无论谁故杀人,要凭几个见证人的口,把那故杀人的杀了,只是不可凭一个见证的口叫人死。
故杀人犯死罪的,你们不可收赎价代替他的命,他必被治死。
那逃到逃城的人,你们不可为他收赎价,使他在大祭司未死以先,再来住在本地。
这样,你们就不污秽所住之地,因为血是污秽地的。若有在地上流人血的,非流那杀人者的血,那地就不得洁净(“洁净”原文作“赎”)。
你们不可玷污所住之地,就是我住在其中之地,因为我耶和华住在以色列人中间。’”
民数记第卅五章   第 35 章 

  民 35:2-3> 我做到十一奉献供应神的工人吗? 

  35:2-3 利未人是专心料理会幕、事奉神的人。他们靠其他支派之人的十一奉献、给他们居所、羊群以及牧放羊群的草地来维持生活。我们也应当供应专职事奉神的人,使他们可以安心地做神所分派的工作,不必有后顾之忧。 

  民 35:6> 为什么要建立逃城?这显明神的什么特性? 

  35:6 各支派分给利未人的四十八座城之中,要分出六座城作为逃城。这六座城可能交给利未人管理,因为他们要作最公正无私的审判者。在以色列人中,需要有这样的城市,因为按照古时的习俗,在至亲或至爱之人被害后,家人应当为他报血仇(参撒下 14:7 ),但未经法律程序的个人复仇行为是不合法的。逃城的建立有利于公正的审判,这种公义的制度,显明神的律法和怜悯相辅相成。 

  民 35:11-28> 建立逃城的出发点对我们有何启示? 

  35:11-28 神吩咐设立逃城,表示祂是十分公义的。那时的习俗并不常常保护犯误杀罪之人。忽略人犯罪可能是无意的,或是被人妄下判语为有罪的,以及在指责人犯罪的时候,疑犯未经审判就被看为有罪,这都是有失公平的。我们要为公义的缘故挺身而出,对尚未被确定为有罪之人,应当仔细聆听各方面的案情。 

  以色列人历代的大祭司 

  逃城──《灵修版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