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约 - 民数记(Numbers)第35章

永恒主在摩押原野、约但河边、耶利哥对面、告诉摩西说∶
「你要吩咐以色列人从所得为业产的地之中、把城市给利未人居住,也把城市四围的牧场给利未人。
城市要给他们居住,城外的牧场可以供应他们的牲口、跟活财物、和各样动物。
你们给利未人的城外牧场要从城墙根起、四围往外量一千肘。
要往城外量∶东面二千肘,南面二千肘,西面二千肘,北面二千肘;城在当中;这要给他们做城外牧场。
你们给利未人的城、其中要有六座逃罪城,让杀人的可以逃到那里;此外还要给他们四十二座城。
你们要给利未人的城、共有四十八座,连城带牧场、都要给他们。
从以色列人的地业中、你们所要给的城、人多的支派要多给,人少的支派要少给∶各支派要按所承受的产业、把城给利未人。」
永恒主告诉摩西说∶
「你要告诉以色列人说∶你们过约但河、到了迦南地,
就要给你们选择适当的城、给你们做逃罪城,让杀人的、就是无意(或译∶错误)击杀人的可以逃到那里。
这些城可以做逃罪城,让杀人者得以逃避赎业至亲报仇的人,不至于死,等到他站在会众面前受审判,然后决定。
你们所要拨出的城有六座、要给你们做逃罪城。
在约但河东边、你们要拨出三座城,在迦南地那边、你们也要拨出三个城,都要做逃罪城。
这六座城要给以色列人和他们中间寄居的和寄住者做逃罪城,让无意(或译∶错误)击杀人的可以逃到那里。
「倘若人用鉄器击打人,以致那人死去,那就是故意杀人的;故意杀人的、必须被处死。
人若手中拿着会打死人的石头去击打人、以致那人死去,那就是故意杀人的;故意杀人的、必须被处死。
或是人手里拿着会打死人的木器去击打人,以致那人死去,那就是故意杀人的;故意杀人的、必须被处死。
报血仇的要亲自把那故意杀人的打死;遇见他的时候,就可以把他打死。
人若因怨恨人而把人推倒,或是怀着恶意往人身上扔东西,以致那人死去,
或是因仇恨用手击打人,以致那人死去,那击打人的必须被处死,他是故意杀人的;报血仇的遇见那故意杀人的,就可以把他打死。
「人若没有仇恨、突然将人推倒、或是没有怀着恶意、而往人身上扔什么器物,
或是没有看见的时候、用会打死人的石头丢落在人身上,以致那人死去,实质与他无仇,也不是想法子要害他的;
那么、会众就要按照这些典章在击打人者与报血仇者之间审判是非。
会众要援救这杀人的脱离那报血仇者的手,也要使他返回他所逃进的逃罪城;他要住在城中,直到受圣膏的大祭司死了。
但杀人的无论如何若出了他所逃进的逃罪城境界以外,
报血仇的在逃罪城境界外遇着他,而报血仇的把那杀人的杀了,报血仇的是没有流人血之罪的。
因为杀人的应该住在逃罪城中、直到大祭司死了;大祭司死了以后,杀人的才可以回到他所得为业产的地。
这在你们一切住的地方要做你们世世代代典章的条例。
「人击杀人、必须凭着几个见证人的口、那故意杀人的才可以被处决;若只有一个见证人作证控诉一个人,那人就不必被处死。
故意杀人的就是犯死罪的、你们不可收赎价去代替他的命;他必须被处死。
那逃到逃罪城的人、你们不可为他收赎价、使他在大祭司未死以前再来住本地。
这样,你们就不至于使你们所在之地成了俗污,因为血能使地成了俗污;若有在地上流人血的,非流那杀人者的血,那地之被血染就不能得洁除。
你们所住的地、就是我所居于其中的、你们不可使它蒙不洁,因为我永恒主居于以色列人中间。」
民数记第卅五章   第 35 章 

  民 35:2-3> 我做到十一奉献供应神的工人吗? 

  35:2-3 利未人是专心料理会幕、事奉神的人。他们靠其他支派之人的十一奉献、给他们居所、羊群以及牧放羊群的草地来维持生活。我们也应当供应专职事奉神的人,使他们可以安心地做神所分派的工作,不必有后顾之忧。 

  民 35:6> 为什么要建立逃城?这显明神的什么特性? 

  35:6 各支派分给利未人的四十八座城之中,要分出六座城作为逃城。这六座城可能交给利未人管理,因为他们要作最公正无私的审判者。在以色列人中,需要有这样的城市,因为按照古时的习俗,在至亲或至爱之人被害后,家人应当为他报血仇(参撒下 14:7 ),但未经法律程序的个人复仇行为是不合法的。逃城的建立有利于公正的审判,这种公义的制度,显明神的律法和怜悯相辅相成。 

  民 35:11-28> 建立逃城的出发点对我们有何启示? 

  35:11-28 神吩咐设立逃城,表示祂是十分公义的。那时的习俗并不常常保护犯误杀罪之人。忽略人犯罪可能是无意的,或是被人妄下判语为有罪的,以及在指责人犯罪的时候,疑犯未经审判就被看为有罪,这都是有失公平的。我们要为公义的缘故挺身而出,对尚未被确定为有罪之人,应当仔细聆听各方面的案情。 

  以色列人历代的大祭司 

  逃城──《灵修版圣经注释》